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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部分 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篇

第三章 混合型基金发展与业绩评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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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混合型基金发展与业绩评价

一、发展历史

首批封闭式基金发行时,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1997颁布)仅规定股票、债券仓位比例不超过80%,对于基金分类没有明确规定。2004年7月发布的《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》规定:投资于股票、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,未规定60%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或80%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,为混合型基金。

修订《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》时,由于股票型基金仓位下限的提高,混合型基金的范围也相应进行了修改。2015年5月发布的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》规定:投资于股票、债券、货币市场工具或其他基金份额,未规定80%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、债券、基金的,为混合型基金。

混合型基金的规模演变规律与股票市场基本同步,在2015年二季度,该类基金达到规模的最高值,总规模超过30000亿元;随着股票市场的回撤,该类基金在2015年三季度规模回撤到17000亿元水平,之后又重新上涨。2018年全年,由于权益市场表现一般,混合型基金规模进一步萎缩,年底规模为14828.8亿元。

二、细分类别

(一)投资仓位限制

从投资仓位限制来看,混合型基金还可以进一步分为偏股混合型基金、偏债混合型基金、平衡混合型基金/灵活配置型基金等类型,各家基金评价机构划分不同。

偏股混合型基金:大类资产配置上偏重权益资产投资,一般权益资产仓位上限超过50%,而固定收益资产仓位上限不到50%。

偏债混合型基金:大类资产配置上偏重固定收益资产投资,一般权益资产仓位上限不到50%,而固定收益资产仓位上限超过50%。

平衡混合型基金/灵活配置型基金:大类资产配置未体现出对权益资产、固定收益资产的偏重,权益资产与固定收益资产的仓位限制基本一致。有些机构将这类基金分为两类,平衡混合型基金仓位选择范围较小,如权益资产、固定收益资产投资范围均为20%~60%;灵活配置型基金仓位选择范围较大,如权益资产、固定收益资产投资范围均为0%~95%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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